关于举办水利工程建设总监业务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总监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帮助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保护自身权益,更好地发挥监理工作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作用,受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委托,兹定于2017年6月初在长沙举办湖南、湖北和江西三省“水利工程建设总监业务技能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监理工程师岗位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经历不少于2年的人员。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愿派人参训。
培训费1640元/人(资料费、场地费、讲课费及其他费用,由长江委综管中心收取),食宿费用自理(由酒店收取)。
1.地点:长沙
2.时间:2017年6月初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卓然13277998957
郑宇凡13871357915
联系方式:027-82828840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将报名表(见附件)发至报名邮箱,报名成功后会收到回复邮件,如因故不能参加请及时电话告知。
(二)培训结束后向考核合格人员颁发培训证书,请参加培训的人员届时提交一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三)参加培训人员务必提供培训费发票信息。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只需提供报销单位全称;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提供报销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地址、联系电话、开户行名称、账号。
(四)报名成功且培训费需要转账的人员,请于6月1日前将培训费汇至我单位。汇款单位全称:长江水利委员会综合管理中心;汇款行:建行武汉市水利支行(851665);汇款行账号:42001116256050002000。
(五)由于培训班不具备刷卡条件,培训费未转账的人员报到当天以现金形式交纳。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