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系统2019年度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通知
可再生定额[2019]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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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
造价工程师
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关于
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8]134号)及《关于
造价工程师注册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建标造函[2016]8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现将
水电系统2019年度全国注册
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本年度及以往年度通过全国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均可申请注册。2017年度及以前考试合格的人员,应提交逾期继续
教育合格证明。
(二)受理时间
2019年10月30日结束。
(三)注册方式
2019年度
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采用网上申请注册,申请人登陆注册
造价工程师
管理系统(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
(四)申报资料
电子材料:按照注册
造价工程师
管理系统要求(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填写个人
信息并在相应的位置上传扫描件,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其它相关证明,提交时初审机构选
水电。
纸质材料:初始注册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2寸彩色证件照一张、社保证明材料一份。
(五)申报程序
1.申请注册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
造价工程师申请材料是否合格,在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上签署意见后,报
水电水利规划
设计总院(
可再生能源定额站)。
2.
水电水利规划
设计总院(
可再生能源定额站)将申报人员材料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审批。
(六)注册费用
根据《关于停止注册和印章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注[2015]11号)的规定,自2015年11月1日起,注册中心不再收取
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费及印章费。请初始注册通过人员持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按照全国统一的印章模式,自行前往所在地印章厂刻制。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单 位:
水电水利规划
设计总院(
可再生能源定额站)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
邮 编:100120
联系人及电话:刘春影 010—51973318